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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国家用纺织品标准现状 | 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网络搜集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-1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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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改革家纺标准专题信息(一) 据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郑宇英介绍,我国现行的家用纺织品标准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和发布的,包括床单、被套、毛巾、手帕、线毯和毛毯等一系列行业标准,涉及到产品和试验方法等内容。 另外,企业在开发和推出新产品时,也都制定了自己的产品标准。目前,我国已发布的、且与绝大多数家纺产品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GB5296.4-1998《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使用说明》、GB18401;2001《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》和GB18383-2001《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》。 --甲醛限量标准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-2001《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》符合国际环保和绿色消费的要求,顺应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。 --产品使用说明标准。产品的使用说明(俗称为标签)应当认真执行GB5296.4-1998《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。该标准的实施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。 --被褥内填料卫生标准。GB18383-2001《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》对以絮用纤维填充的床上用品的填料提出了卫生要求指标:不得检出致病菌,不得对皮肤产生不良刺激和过敏反应,肉眼不得检出节足动物,不得有异常气味。 2002年,质检总局、国家经贸委、卫生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《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》,禁止使用的原料包括: ●纤维性工业下脚料(棉短绒、落地棉、废纱、边角料); ●医用纤维性废弃物(已使用医用敷料和医患人员的衣等); ●废旧服装及其它废旧纤维制品; ●再生纤维状物质(将工业下脚料、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进行斩碎、开松、漂洗等方式简单加工的絮状纤维制品)。 新华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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